环保厅最新通告:排污领证 不领误事【郎凤娥 省环保厅通告 专栏转发】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
《关于开展2019年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的通告》郎凤娥 省环保厅
《通告》要求
江苏省所涉及的南京、苏锡常等12个城市中的
15个行业大类、
22个细分行业的排污单位
必须在限定时限内
向核发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
限定时限为
2019年12月31日前
考虑到自2020年1月1日起
排污单位必须按照要求持证排污 按证排污
逾期未申请
可能会导致排污单位无法在2019年12月31日前
取得排污许可证
所以
《通告》友情设置了一个建议申请时限
这很重要
排污许可证建议申请时限:
2019年10月31日前
排污许可证申请程序总共分四步:
第一步
注册、登录
排污单位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注册网址http://permit.mee.gov.cn/);
第二步
填报并公开信息
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首页“法规标准”栏目可下载《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第三步
提交书面申请
排污单位向核发部门提交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印制并经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申请材料;
第四步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核发部门按照审核程序和管理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依法做出核发排污许可证或者不予核发的决定。
那么问题来了
办理排污许可证
排污单位
需要做点什么?
提供点什么呢?
南叔用一个三、二个四、一个九来总结
就是
由排污单位申报载明在副本的三项内容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的四项内容
排污单位需要建立的四套台账
排污单位需要提交的九种材料
由排污单位申报载明在副本中的三项内容
按照相关规定,以下三项登记事项由排污单位申报,并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记录:
1、主要生产设施、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等;
2、产排污环节、污染防治设施等;
3、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依法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记录等。
办理排污许可证需要提交自行监测方案的四项内容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版的规定,排污单位在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应当按照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编制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1、监测点位及示意图、监测指标、监测频次;
2、使用的监测分析方法、采样方法;
3、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
4、监测数据记录、整理、存档要求等。
办理排污许可证必须建立记录的四套台账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版)的要求,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中关于台账记录的要求,根据生产特点和污染物排放特点,按照排污口或者无组织排放源进行记录。记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生产设施运行情况;发生异常情况的,应当记录原因和采取的措施;
2、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管理信息;发生异常情况的,应当记录原因和采取的措施;
3、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发生超标排放情况的,应当记录超标原因和采取的措施;
4、其他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应当记录的信息。
上述四种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办理排污许可证需要提交的九种材料
2019年办理排污许可证要求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同时向核发环保部门提交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包括: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主要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设施、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设施,申请的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按照排放口和生产设施或者车间申请的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
2、自行监测方案;
3、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承诺书;
4、排污单位有关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文号,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6、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
7、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还应当提供纳污范围、纳污排污单位名单、管网布置、终排放去向等材料;
8、本办法实施后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排污单位存在通过污染物排放等量或者减量替代削减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情况的,且出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出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完成变更的相关材料;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企业要做的事真不少
不过主管部门要做的也很多
环保部门审核四项内容
监管部门的事
按照国家的规定,下列四项许可事项由排污单位申请,经核发环保部门审核后,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进行规定:
1、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等,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的位置和数量;
2、排放口和无组织排放源排放污染物的种类、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
3、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应当遵守的环境管理要求;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许可事项。
检查是否持证排污
监管部门的事
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被纳入名录中的企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对于应领而未领排污许可企业,一律按证无证排污进行处罚,《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规定了三种无证排污情形:
1、依法应当申请排污许可证但未申请,或者申请后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
2、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后未申请延续排污许可证,或者延续申请未经核发环保部门许可仍排放污染物的;
3、被依法撤销排污许可证后仍排放污染物的;
符合以上情形都可以直接认定为无证排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由环保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检查是否按证排污
监管部门的事
对于领取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来说,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载明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根据有关规定,环保部门将重点检查以下事项:
1、是否有通过未经许可的排放口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2、污染物排放口是否满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
3、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是否满足标准和总量控制的要求;
4、污染防治设施(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收集处置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等)是否满足运行规程要求;
5、是否存在法律禁止的无组织排放行为;
6、有减排和冬防管理要求的企业是否落实了相应任务;
7、自行监测方案是否满足行业自行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8、运行台账是否记录齐全;
9、执行报告是否规范;
10、信息公开是否落实;
11、应急预案是否落实等。
对检查中发现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郎凤娥环保厅政策专栏】人物介绍
郎凤娥个人简介,郎凤娥同志出生于1961年1月,山西省忻州市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山西蓝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节能协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山西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山西省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副理事长、忻州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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